□晚报记者 朱海龙 文/图
本报讯 2005年年底,本报对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两辆执勤车悬挂同一车牌在大街上进行执勤一事进行了报道。3年后,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对这种行为不仅没有任何收敛,而且愈演愈烈,甚至还将执勤车“打扮”成警车制式,自制白底车牌,私自安装警灯,引来市民强烈不满。
近日,市民向本报投诉: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的执勤车有点“怪”,其一是执勤车多用自制车牌;其二,无牌执勤车在周口市区跑了那么久,竟无人管。
昨天,在市区八一中路,记者看到这种车逆行停在慢车道上,车身喷有“执勤”字样,车前喷有“出警”字样,车顶安装有警灯,并挂有“豫P2011保”车牌(图二)。
记者到市区七一中路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采访时发现,该公司院内停有多辆车身喷有“执勤和出警”字样,安装有警灯,但未挂车牌的执勤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悄悄告诉记者说:“听说最近有督察组来周口,所以领导安排把自制车牌卸下来,过一段时间再装。”但在该公司的车棚里,记者还是发现了该公司为摩托车自制的“豫P2007保”车牌(图一)。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常高锋。常高锋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通过记者提供的车号,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郑颜杰上网查询后表示,系统内没有该号码,也没有安装警灯的任何手续。
一些交警表示,面对这些车,他们很尴尬,尽管明知这样的执勤车没有合法手续,但他们不敢查,查了也白查,想查也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