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庞颖华
本报讯 日前,西华县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随时都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房屋租赁纠纷案。
西华县严某在县城闹市区有一间门面房。李某承租该房做生意。2009年1月,严某告知李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出租该房,要留作自用。李某认为其在此经营多年,如搬到新地方,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所以不愿搬出。双方为此酿成纠纷,如不能及时处理,矛盾随时会激化,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严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西华县法院立案庭办案法官收到立案材料后及时立案,并随即通知被告,接着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审前调解。办案法官告诉李某,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到期后,如房屋所有人不愿继续出租,租赁合同应终止,承租人拒不搬出的行为是错误的、违法的。经反复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同意3天内把房屋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