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协原主席孙玉利用职务便利,向开发商索要价值10万余元的房屋一套,据为己有后送给其情妇。近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该市道外区法院以受贿罪对孙玉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一审判决。
2006年6月,孙玉在担任方正县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县房屋开发商丁某承包县人事局家属楼工程牟利。随后,孙玉向丁某索要价值10万余元、建筑面积115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按孙玉的要求,丁某对该住房简单装修后,将以孙玉情妇金某弟弟名义开具的购房收据和房屋钥匙交给了孙玉。孙将该住房据为己有后,送给了情妇金某居住。 (陈宝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