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一对夫妻闹离婚期间,双方的老人害怕孩子被判给对方,就多次到学校将孩子“偷”回各自的家里。近日,郸城县法院判杨玉与李飞离婚,乐乐由双方每年轮流抚养。
杨玉和李飞于2002年12月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乐乐。2005年,杨玉和李飞因琐事发生矛盾后,杨玉外出打工,分居至今。期间,李乐分别跟随奶奶和姥姥生活。2009年春节前至今,乐乐回到奶奶身边,在胡集乡某小学读书。由于乐乐乖巧可爱,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都非常喜欢他。二人的离婚纠纷诉至法院后,双方当事人为争夺孩子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双方的父母害怕孩子被判给对方抚养,就多次到学校把孩子“偷”回家,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官经庭前多次调解不成,最终判双方离婚。然而,双方都坚决要求不要财产,只要孩子的抚养权。法官调查得知双方老人曾经轮流抚养孩子的情况后,遂创造性地提出乐乐由双方轮流抚养的调解建议,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扬。(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线索提供 刘学勇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