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 坤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对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进行大幅度上调,年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万元。
据了解,2001年我市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8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3200元。
根据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本月起,对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上调,由以往的每年23200元调整为每年30000元。此次调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没有改变,仍为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