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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
两年前签订了租赁协议,租金能随市场涨吗?
鹿邑县卫真办事处曹女士:我家住在县城郊区,两年前我与邻居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租赁他家的院子做仓库存放货物,约定租金3年涨一次,每次涨幅15%。前不久我所居住的村庄搞拆迁,房租涨得很快,邻居就要求涨租金。我不同意,但邻居说,他把院子租给我了,但进院子的路没有租给我,所以还是要涨。请问,我这位邻居的做法合理吗?我们签订的协议可以作为拒绝他涨租金的依据吗?
鹿邑县法律援助中心李律师: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曹女士与邻居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对租金递增作了明确约定,双方应当按此协议履行。现在邻居在合同外要求涨租金是严重违约的行为,得不到法律支持。其所谓“租了院子但没租进院子的路”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当然,曹女士和邻居之间的租赁协议本身就是拒绝邻居私自涨租金的有力依据。
晚报记者 侯国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