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日前对“8·16”宝马车撞死母子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肇事者系酒后驾驶致二人死亡,并有逃逸行为,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戴天涯有期徒刑4年。此前,经交警部门组织调解,被告人赔偿被害方75.1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8月16日晚,戴天涯驾驶宝马轿车与行人席丽萍及抱在怀中的儿子王毅发生相撞。在送医院途中,席丽萍死亡;王毅经抢救无效,于8月18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