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本报讯 刚把车停在路边,驾驶员还没下车,就被流动电子警察抓拍,这种情况下的抓拍可以撤销吗?昨天上午,市交警支队五大队负责人明确表示,流动电子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很人性,对于驾驶人未离开车辆的,只是采取喊话警告,驾驶人驾车立即驶离的,也不予拍摄录入。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驾驶流动电子警察车执法。周口市区文明路上,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停在路边。执法民警准备对该车进行拍摄时,司机慌忙过来,表示马上驶离,民警给予司机口头警告,没有现场拍摄。交警告诉记者,违法停车是我市的交通顽疾,也是电子警察抓拍的主要对象。对该违法行为的抓拍,执勤民警严格遵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即对于驾驶人未离开车辆的,采取喊话警告;驾驶人驾车立即驶离的,也不予拍摄录入。
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彭森大队长说,为了避免错误信息录入,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该大队制定了严格的交通违法录入审核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路面执法抓拍录像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确认违法车的驾驶室内是否有驾驶人,有驾驶人在车内的,一律不录入,同时对车辆信息比对,主要比对抓拍的违法车辆与机动车登记系统车辆是否一致,排除套牌、假牌车辆。经大队审核员审核录像资料清晰、证据确凿且信息比对无误后录入违法系统,然后通过合理方式通知到违法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