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阁
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重点是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要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
住房问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一直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十分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各种监管、整顿工作也在不间断地进行着,但现实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依然在违规操作。
按照规定,商品房预售须提供“五证一照”,这是国家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从购房者的角度上讲,开发商的证照齐全了,购房者才能弄明白购买的商品房到底是什么样子,买了这套房值不值,从而能放心消费;从开发商的角度上讲,无预售许可证,足以证明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还不成熟,至少能说明手续还不完备,必须尽快完善。
其实,商品房预售,具备齐全的证照对开发商来说是个约束。没有了证照的约束,没有了有关部门的监管,便可能存在诸如预期开发风险、价格风险、设计变更风险、诚信风险等;而购房者一旦买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就等于买了一系列风险——虽然有的风险还未发生。
如果开发商能始终如一地遵守最初对购房者的各项承诺,那么结果可能皆大欢喜;但如果事与愿违,一旦开发商诚信缺失,风险便成了现实,而承担风险的只能是购房者。尽管事发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会介入处理,但对于购房者的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只能属于滞后的补救行为。
因此,在证照不全的前提下,商品房预售所带来的风险,只能是“预售”给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买房,实在是让人心里不踏实。买房不是赌博,再说拿几十万元钱做赌注是我等老百姓所赌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