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费小票换发票,过一个月不候,是否合理?
川汇区王先生:3月份我曾在市区一家超市消费,昨天,我正好又到该超市,就想着连上次消费的小票一块儿换成发票,可服务台工作人员却告诉我,由于上次购物时间距现在已超过一个月,因此这张消费小票不能再换发票了。请问超市此举是否合理?商家有权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时间和期限吗?
周口市国税局12366服务咨询热线: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是商家应尽的义务,但并未对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时间进行严格限制。目前很多超市在给消费者的购物小票上提示“凭小票在一个月内可换发票,过期不候”的字样,这是因为税务管理机关对企业纳税申报的规定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消费者不及时换取发票,极易造成企业当月的申报数额与开票金额不符,不仅对企业纳税申报造成影响,也会给税务管理机关的工作带来麻烦。所以消费者最好在最短的时间内去换取发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晚报记者 李瑞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