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周口市区沙颍河八一路桥南头东侧的河滩上,一具无名尸体暴晒于阳光下已有两天。”昨天下午,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此事。
市民:
暴尸河滩不应该
昨天下午,记者接到市民王先生的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行至八一路桥南头,远远看到东侧河堤上站了很多人,指着河滩上一处白布盖着的物体议论纷纷。记者走到人群中,看到河滩上赫然放着一具尸体,已经变黑。拨打热线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尸体周围苍蝇嗡嗡乱飞,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围观群众介绍,这具尸体是4月28日警察从河里打捞上来的,之后就不再管了。王先生了解到,这是一具无名尸,警察通知川汇区殡仪馆,却迟迟不见来人收。“即便是无名尸体,也不能这样处理。”王先生认为,“人死后也要有尊严。”
公安部门:
我们没有专门停尸的地方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刑侦大队。据负责人介绍,他们是4月28日8时接警后赶到现场的,当时尸体在河面上漂着。打捞上来后发现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龄在30岁左右,身高有1.6米。现场初步认定是自杀,身上还带有一个包袱,里面装有一些婴儿的衣服。身上没有发现任何表明身份的物品。
“由于没有专门停尸的地方,技术人员勘察完现场后,就立即通知了川汇区殡仪馆。”该负责人说,“无名尸体殡仪馆不愿意接收,我们也很犯难。”
民政部门:
无权火化,无名尸存放太多
周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张留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许多无名尸体无人认领,公安部门也不出具相关手续,川汇区殡仪馆无权火化。殡仪馆冷藏柜放满后,有些尸体就停在走廊里。另外,政府对处理无名尸体的费用一直不到位,费用紧张。“有的无名尸体已经存放在冷藏柜里7年了,还有5年、3年的,公安部门不管,也没人来认领,我们更无权火化。”川汇区民政局火化所黄主任说,为此他们曾多次找公安部门协商,可一直没有结果。
当被问及八一路桥头的无名尸体为何不拉时,黄主任表示,他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