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半个月前,沈丘县居民刘某骑电动车到商场购物途中,电动车车把突然脱落,刘某从电动车上摔下来。摔伤的刘某出院后找电动车经销商索赔,遭拒。9月19日上午,在沈丘县消协的帮助下,电动车经销商对刘某的损失给予赔偿。
9月4日上午,刘某骑电动车到某商场调换商品。在一个路口转弯时,电动车车把突然断裂,导致刘某失去支撑,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头部、肩膀和腿部受伤。刘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0多天,花去医疗费1500多元。出院后,刘某找到电动车经销商,就车把断裂导致自己受伤的赔偿问题进行交涉,经销商却以种种借口不予赔偿。
接到投诉后,沈丘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刘某购买的电动车尚在三包期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三包期内,消费者因购买、使用有质量问题的车辆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找经销商调解,给经销商讲法律讲政策,最终电动车经销商答应免费维修刘某的电动车,并承担刘某的全部医药费。
线索提供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