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春华 邹守宏
本报讯 天下竟有这样的奇事:洛阳市民耿某来到周口购买假币被骗,一气之下到公安机关报案,没成想自己也因此坐牢。
2008年8月份的一天,耿某在洛阳某建筑工地认识了一名叫张玉民的男子,二人商定到周口按1:5的比例兑换假钞。当年12月19日10时许,耿某携带8万元人民币从洛阳来到川汇区。在一家咖啡厅内,耿某将钱交给张玉民,张玉民则给了耿某41万元(41捆)假币。
耿某携带假币回到宾馆后打开一看,发现假币全都是一捆捆的废纸,只有每捆的上面和下面两张印着绿色的50元人民币的图案,印刷非常粗糙,而且还都是单面的。耿某一气之下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川汇区法院对耿某购买假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购买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