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消防、食品卫生等不达标,民办学校要停招整改。即日起,我省将对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
据了解,此次年检内容包括: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和预案是否健全;是否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宣传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
对于办学不规范、办学条件和水平较差的民办学校,将要求其停止招生,限期1年时间整改。对乱发广告、乱招生、乱发证的民办学校,按规定将禁止招生,视性质和情节实行限期整顿或撤销等处罚。不经审批和备案私自办学的“学校”、“机构”,如符合办学条件和规定要求,要及时完善手续,准予继续办学;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将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