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按照国家要求,4月1日起,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电子监管。经营和配送基本药物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也就是说,每一种国家基本药物,在出厂时就被贴上了一个“电子身份证”,在批发、销售等每一个环节,均需对“电子身份证”进行扫描,做好流向记录。
“如果药品出了问题,会很快查出到底出在哪个环节。”郑州市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裴广战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让老百姓用上放心药。
为保证这项工作如期实施,郑州市药监局要求各县(市、区)局进一步督促企业对电子监管码及时扫描,督促企业建立机构,明确专人落实电子监管信息的采集上传工作。(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