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31岁的方先生走进郑州市红专路张仲景大药房,说:“买一盒阿莫西林。”闻听此话,一名药房工作人员直接从柜台里拿出一盒药递给了方先生。整个过程中,药房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方先生有没有处方。
以上这样的场景并不是个例。目前,虽然我省药监部门明确规定,要求各个药店在卖处方药时,一定要凭处方,但是现实生活中,执行这一规定的药店寥寥无几,九成以上的药店卖处方药时并不要求顾客出示处方。
“以前,我们抽查中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会做出警告,但因为只是警告,所以药店一般不是太在意。”郑州市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裴广战说。今年,他们决定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药店再不凭处方卖处方药,会立刻将药店列入黑名单。药店如果属于第一次犯错,给予警告;若是第二次,则给予最高1000元的处罚。”
(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