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7月31日以前,通过我市辖区的联合收割机不用缴纳普通公路通行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路局了解到的。在此期间,免收通行费的车辆包括联合收割机和运输收割机的车辆,不符合标准的农机车辆不在免费范围。
据市公路局介绍,我市现有3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分别是扶沟县韭园收费站和大李庄收费站以及太康王隆集收费站。目前收割机免费通行文件已经下发各收费站。根据今年的政策要求,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的省内外车辆经过我市境内收费站时,必须持有《2011年度作业证》才可以享受免费政策。生产厂家运往外地销售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和无有效号牌和行驶证的收割机经过我市收费公路时,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我市各普通公路收费站对通行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经审验证件无误后,将免费放行。对发现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超过免费期限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按规定全额收取车辆通行费,并收回《作业证》。
特别提醒,联合收割机不能进入高速公路,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收割机《2011年度作业证》由农机部门发放,该证背面有机主姓名、联合收割机号牌、有效期等相关信息。该证件应由省级农机、交通发证机关盖章、县级填发机关盖章,三章齐全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