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口/便民
 
 
 
2011年6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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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抽检城区楼盘 明码标价还需规范

  □记者 徐启峰

  

  本报讯  6月8日,受市、区两级发改委委托,川汇区物价检查所对中心城区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抽检。抽检发现,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知道有“商品房一房一标”这码事,但是一些开发商并没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还有一部分开发商标价不规范。

  5月27日,我市召开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周口市区110多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商被明确告知,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实行一房一价。市发改委还向与会的开发商下发了标准制式的“商品房销售标价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在昨天的抽检中,物价检查人员发现,商品房明码标价仍然存在着“不标”和“不规范标”两种情况。新建路一楼盘,主体工程已完成,面对物价检查人员的询问,售楼人员拿不出明码标价单,便以“还没开盘,房子没定价”搪塞。在交通大道一售楼部,尽管有客户不时来询问摇号的事,但售楼人员同样称楼房还没开盘,没有定价,因而就没有明码标价。物价检查人员郑重向他们申明: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得明码标价,否则就是违规。按照相关规定,要处以每套5000元的罚款。

  在建业森林半岛楼盘,明码标价执行得较好,不足之处是没有使用标准制式的标价牌和价目表。他们表示将按照规定改进。

  川汇区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表示,此次抽检只是对房地产开发商明码标价进行指导和规范,并对部分违规开发商再次进行书面告诫。6月20日他们将对中心城区所有预售、在售楼盘进行监督检查,到那时再不按规定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就得实施行政处罚了。线索提供 杨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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