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初恋,被他用一家老店里的一碗赤豆元宵勾走了胃,自此无法忘怀。如今,当年那人早就在生活中灭了迹,甚至明明知道他的新号、身在他的城,亦是没有兴致去联系了。
与现在的这个“他”在一起,吃遍很多城市里的很多小吃,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尤其是吃东西,无论什么都很对胃口。我喜欢这种用胃口周游世界的爱情,让人觉得岁月静好,日子很长。
现在,当然不会像当年那样傻乎乎地为了一碗元宵而特意去那家老店。
提前去他熟悉的小店里点餐,熟知彼此的口味,点好坐着等他。两碗热气腾腾的面端上,加之他适时推门而入,满屋的烟火气,真是非常非常好,像洋参茶一样营养暖胃。两头饿极了的小兽,丝毫不顾及体面,斯文扫地地饕餮起来,一不小心吃出了声音,他说,这才好,说明吃得香啊。于是更加吃得泼辣,心里是被宠溺的温暖。
我嗜甜,直到现在都吃不够奶油巧克力雪糕。于是每次走到那家超市门口,无论我在或不在,他都会想起那个牌子的雪糕。我在,他就会跑进去买两支,一人一支;我不在,他就会发信息给我:我又走到那家超市门口了。天各一方,我努力保持平静,味蕾却被勾得蠢蠢欲动起来。
他爱喝茶,我也爱,但跟他比起来,我还只能算小巫见大巫。有一天,他领我到一家超市的茶叶柜前一下子拿走四五包乌龙茶,我有点傻眼有点晕。快过年,我独自来到那家超市,带一个大布口袋,狠狠地装了十袋乌龙茶回去与他平分,我说,我爱上这种乌龙茶了,跟你一样是个老茶鬼了。他窃喜。
我还喜欢他给我点的那些鸡汁馄饨、鸭血粉丝、排骨汤,甚至他随手在街头买的一杯酸梅汤,我也甘之如饴。都说烟火里才有真正的天堂,过去我死不信,此时此刻,我对之十分信服。
味蕾在日子里欢快地跳荡,我喜欢这种蕴在烟火气里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