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一年前,沈丘县某纺织厂女工郭某工作时遭遇意外事故,致使右手的5个指头及半个手掌被机器轧断。由于多次协商赔偿无果,沈丘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热心帮其维权,9月20日,郭某终于拿到了56000元工伤赔偿款。
2010年8月6日,在沈丘县某纺织厂工作的郭某在纺织机前择线时,右手随着纺线被拖到快速传动的机器内,右手的5个指头和半个手掌被轧断,造成工伤事故。郭某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去医疗费用上万元。出院后,郭某多次与该纺织厂协商赔偿事宜,但纺织厂业主拒不承认郭某是工伤,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郭某请求沈丘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其维权。律师为她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经劳动部门鉴定,郭某的五指及手掌被轧断确属工伤事故。经劳动仲裁,裁决该纺织厂支付郭某工伤赔偿款,但纺织厂业主拒不履行裁决。随后,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该纺织厂在执行前已注销,赔偿陷入困境。律师找到纺织厂业主,将其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律师提出纺织厂业主在公司注销时,因规避法律的行为而损害郭某权益的理由及大量证据。日前,通过调解,纺织厂业主同意赔偿并与郭某达成一次付清赔偿款的协议。线索提供 李克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