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祯
郑州大学“筑梦基金”发起的校园微公益活动实施两年多来,已有效影响发动了近1500名大学生进行校园拾荒,募集到的21625元钱,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帮助了许多人。(《大河报》2011年11月5日)
从传统的募集形式来看,郑大学生的“拾荒行动”显得有些另类,其捐赠的善款也不多。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从营造有爱心的社会环境,培育社会公益意识上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它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而大学生走出校门后,必然要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因此,在笔者看来,“拾荒行动”所昭示的社会意义不容忽视。
首先,“拾荒行动”培养了大学生的社会公益意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曾几何时,大学生囿于校园的小环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机会相对较少。“拾荒行动”无疑搭建了大学生献爱心这样一个平台,志愿者们通过在校园收集废旧物品变卖筹集资金,捐助需要帮助的人,从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
其次,“拾荒行动”养成了大学生的社会公益习惯。实际上,公益事业不是哪一个人的事,要想使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救助,就必须凝聚起广泛的社会力量。而“拾荒行动”能给大学生们带来愉悦心理和成就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养成了他们的自觉行为,大学生们投身公益的追求,不但会被社会各界所肯定,而且会不断地向公众传播慈善理念。
其三,“拾荒行动”造就了大学生终身公益的社会追求。要想营造良好的社会公益环境,促使社会公益事业的长期进步,就必须使公益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拾荒行动”让大学生们经常看到做公益的事情,听到做公益的声音,看到做公益的形象,以此促使他们满怀青春的激情和干劲,积极投身公益活动当中。在他们不断呼唤与期盼全社会参与公益事业,传播公益事业的同时,逐渐形成和造就了其终生投身公益的社会追求。
“一枚颗粒饱满的种子,有了阳光雨露,有了土壤空气,再加上园丁的培育与呵护就会成为参天大树”。大学生的“拾荒行动”必将给社会注入鲜活动力,社会公益的种子也一定会长成参天大树,形成广袤的绿荫,造福困难和弱势群体,使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