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到《入住通知单》
《入住通知单》通常载明以下事项,请仔细阅读并与发函方确认:
1.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期间)、地点;
2.购房人需携带的文件、资料;
3.购房人需交纳费用的说明;
4.提醒购房人因购房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办理入住手续的法律后果;
5.基本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通常各位业主前去办理手续的时间会被错开,我们建议尽可能分组前往,谁都没有买房、收房数十次的经验,现场相互提点、分工合作很有必要,单枪匹马很难考虑周全。另外,如该函件仍如以往一样未加盖公章,请及时留档后退回要求重发,以明确可能出现的告知及违约责任基准时点。
二、 索要“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这两件东西请收好,准备回去锁抽屉里。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建议查阅原件,或查阅复印件时同组至少有一人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其中《竣工验收备案表》应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是否已全部进行备案。
“三书一证一表”如有缺少或重要项目不完备的,请列明缺失文件或项目,以未具备法定交房条件为由拒绝收房(一式两份,要求开发商承诺办妥书、证、表的具体时间并签章确认)。然后,你可以直接打道回府了。
我们要提醒的是,不要接受开发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后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以替代《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做法,前者不构成小区已达可交房状态的法定文件,其约束力远弱于后者。
三、进行实地验收
这比较麻烦,我们只能建议别心急,睁大眼睛、时时动手、一步一步、从外到里地来:
1.检查小区市政、公共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是否已完成,是否达到开发商承诺的质量和功能要求;(派代表单独抽时间进行)
2.观察区内所经道路是否顺畅,其路面有无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边走边看)
3.观察途中是否有未清的材料、垃圾等,场地是否整洁,临时设施是否已拆除清理完毕;(边走边看)
4.观察房屋的外观(主体结构、墙面、地面等)跟买卖合同当中列的装饰装修方面有没有不符之处;(目测、手摸)
5.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目测)
6.检查墙壁、门窗、阳台(尤其是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目测)
7.检查门窗是否灵活、密封,油漆有无流坠;(目测、试用)
8.检查水、电、燃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除燃气外,试用)
9.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试用)
10.检查卫生。
(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