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春
前几年,新疆阿勒泰市、浙江慈溪、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陆续试点了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示制度。近日,记者对这五个地区进行了回访,得到的答复大多是“零投诉,零异议”。
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民间呐喊了很多年,可谓对这剂“良方”的药效寄予了厚望。可一番试点下来,反响似乎并不如想象的那般强烈,甚至可以说不咸不淡。“零投诉零异议”的民众反馈,与预期的“反腐倡廉”之立竿见影落差不小。
其实,不必对“零投诉”的结果过分沮丧。官员财产公示,纵然被描画得再具神效,仍不过是监督权力的一种技术形式而已,不可能“包治百病”。“没有举报和投诉”就反向推定为“公示不成功”的偏执归因则显得操之过急。
官员财产公示的“深水区”,不在于那几个说明某官员有多少房子、收入的阿拉伯数字,而在于谁来公布。试点的几个地区无一例外都是政府自上而下的“自我展示”,虽然内容不乏详尽,可总让人有种面对“无知之幕”的迷惑。
比如,阿勒泰公布其市委书记王仕斌工资收入21036元/年,各类奖金津贴等24835元/年,以及各类理由收取的礼金:无。如不知悉公务员收入标准,一般人很难读懂这些年收入到底是高还是低,至于收取礼金为“无”的自说自话,也颇像黑色幽默,如何证明真的就“没收”呢?
信息权力上的“不对称”消减了公示内容本身的说服力。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主人,某天发了善心,突然向人抖露自己家底一样,旁人难以窥测个中深意。强势的一方如只是“自证清白”,选择性隐蔽和敞开的随机性都太大,“说”与“不说”都易蒙上一层神秘色彩,观众便更倾向于作出“不信任”的解读。
不妨说,仅有财产和收入的详情,仅有网络及大众媒体的广泛播散,也还不够。这些归根到底,还是操纵在“部门和官员”自己手上,领导“说行就行”衍生出的“财产公示”,模式和力度上都有先天的软弱性,往往是“一套领导班子一套做法”,不具有持久性。
一条腿走路的“财产公示”,对响应政策号召及对领导个人魄力的依赖性太强,可能舆论焦点转移,强势官员离开之后,公示本身也就不了了之。因此,“财产公示”需要另一条腿,即成型机制的支撑,方能立稳脚跟,还需要独立第三方执行者的牵引,才能在众声质疑中走出一条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