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水浒》,大部分时候是意气豪发的,但有一事,如鲠在喉。在大家都想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时候,宋江哥哥却要改聚义厅为忠义堂,还时不时来一段扫兴的招安戏。每读至此,无不握拳作势,必欲除宋江而后快。这一节,也是金圣叹最耿耿于怀的,他咬牙切齿以至于将《水浒》七十回以后的招安情节全部腰斩。鲁迅和毛泽东对招安一节也甚为不屑,鲁迅认为:“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三闲集·流氓的变迁》)而毛泽东更精辟,仅用八个字批道——“只反贪官,不反皇帝”。
以道义自诩的文人和放眼天下的政治家,对于招安总是难以释怀的。但我却非常理解宋江。作为一个领导数万非法武装力量的头领,他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是非法到底还是选择漂白。也就是《逼下梁山》书中所说的,是把狼狗当到底还是接受皇帝扔来的骨头,变身成一只朝廷的哈巴狗。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作者用羊二这个人物,勾连起梁山兴衰的前因后果,用看似戏谑的嘲讽之语,想说明的道理却只有一个:
宋江在以做狼狗的秉性做着一条哈巴狗,对于他来说,招安,是一场永不妥协的反抗。所以,要问梁山好汉中最痛苦的是谁?窃以为,这个人既不是有仇不能报的林冲,更不是丧亲被侮的武松,而是宋江。他一人肩负着数万人的身家性命。如果真像大家所希望的那样,把狼狗做到底,梁山好汉不过是豪气一场,痛快确是痛快,而痛快之后,大抵也不过如金圣叹所批的那般结果——卢俊义梦见梁山头领悉数被捕杀。这是狼狗做到底的一种结局。
当然,狼狗到底也还有另一种结局——把赵宋王朝拉下马,自己去坐龙庭。而这一目标的可操作性远远超过了好汉们的能力,他们的眼光所及,不过是梁山水泊的一方宝地,图个一时爽快而已。
大秤分金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理想很美好,也很诱人。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区区几万落草者,凭着水泊梁山的地理优势,还可与官军一战,一旦走出水泊,梁山人马必将死无葬身之地,这一节在征方腊一战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权衡之下,宋江哥哥决定接受招安,即使朝廷不来招安,他也要创造条件,让朝廷不得不招安。这是宋江经过无数日夜苦思后的艰难选择——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次妥协。虽然这被许多人视为投降之举,但是我必须为宋江哥哥说一句公道话——招安不仅不意味着投降,反而是一次延续梁山命运的伟大妥协。
妥协,往往比非黑即白的选择更为艰难,在黑白之间做出选择,不过是横颈就刃而已。但是在黑与白之间周转妥协,却极其考验智慧与能力。因此,亚里士多德和孔子似乎心有灵犀,都使用了“中庸”一词来概括最好的社会制度。这种中庸,反对极端,倡导用理性和经验来考虑现实问题,这种中庸是成熟的睿智之光。
经过数十年来的斗争教育,国人中的许多人已经失掉了这种思维方式,习惯于在非对即错、非黑即白中做出简单的选择,拥护一方反对一方。殊不知,妥协才应当成为生活的常态,生活并非只有黑白的单调映衬。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如此,大部分人初读《水浒》,无不为宋江的“愚蠢”举动痛心疾首。然而反观自身,我们又有多少人在坚守着自己的“梁山”,还有多少人记得我们年少时的梦想。当然,不记得并不意味着背叛梦想,因为梦想之所以叫梦想,乃是因为它高于生活,真正的梦想要经得起柴米油盐的销蚀,最终留下的那点,才是梦想真实的高度,坚持之所以可贵是因为销蚀无处不在。
平心而论,如果有一天,当生活给我送来一纸招安诏书的时候,我恐怕也会像宋江哥哥那样感激涕零,长跪不起。因为说到底,我们毕竟有着一颗永远骚动不安的心脏,我们也羡慕着汴梁的歌舞繁华,我们厌倦了梁山的风沙雪雨。至于上梁山,下梁山,只是别人嘴里的一个词而已。于我何干?
但是我想,我们要做的不是向生活投降,我们要做的只是调整梦想的高度,学会用反抗的行动来妥协,学会用妥协的头脑去坚持。
《逼下梁山》,辛可/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