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风
本报讯 昨天,本报热线接到市民朱先生来电,称其近日在网上购买的商品通过物流寄到周口后,货物被他人签收,与负责送货的快递员交涉,对方态度蛮横,不愿承担责任。
朱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在网上为母亲买了一些药,通过快递单号码查询到,9月11日货物已经到达周口。第二天,打算取货的朱先生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然而快递员却告诉他,货物已经被人签收了。朱先生当即表示,他没有收到货物,请快递员当面与他核实。9月14日,快递员来到朱先生的住处,拿出签收单核实后,单据上显示的姓名并非朱先生的名字,对比样貌、住址后,快递员表示,可能送错了,回去核实一下再与朱先生联系。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令朱先生很窝心,9月15日,朱先生再次与快递员取得联系时,快递员却不认账了,并在电话中告诉朱先生,货物他已经送到了,而且有人签收,希望朱先生不要多事。昨天上午,朱先生再次电话联系快递员,询问该如何解决,对方言辞蛮横,满口脏话,并告诉朱先生收不到货,报警去。
据了解,邮寄的货物价值只有几十元钱,朱先生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为此动肝火,但是,快递员的蛮横态度却令他很窝心。昨天下午,记者陪同朱先生来到这名快递员所在的快递公司办公地点,以客户的身份向负责人陈女士说明了此前的情况。陈女士就快递员的蛮横态度,向朱先生做了解释,并表示待快递员回来后,她会核实快递单,然后协商赔偿。如果快递员态度继续蛮横下去,她会考虑将其解雇,重新聘请其他快递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