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离我们而去两年多了,但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总“提醒”我想起她。
岳母是个勤劳的人。年轻时,岳父开车跑运输,几乎常年在外,很少回家,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了她。她既要照顾几个孩子还要耕种十几亩土地。岳母经常骄傲地说她每年都种十来亩棉花、养两头猪;过年时,孩子有暖和的新棉衣穿,有大骨头啃。
岳母是个善良的人。过去,农村生活非常艰苦。岳父在外跑运输,岳母善持家,手里有点零花钱。但由于孩子多,负担重,他们的日子仍不宽裕。但无论如何,不管谁家困难需要钱,只要提出,岳母总会想方设法凑点应急钱借给他们。对于借出去的钱,岳母很少向人家讨要,都是他们主动还钱。就是现在,仍然有人欠着十几年向她借的几百块钱。岳母在世时说,可能是人家忘记了,再向人家提起,就不好了。
岳母是个识大体的人。谁家的灶台都冒烟。夫妻之间争吵、闹别扭是常有的事情。每次争吵后,妻子都向岳母诉苦。但妻子从未从她那里得到“安慰”。事后,妻子总抱怨岳母“袒护”我。岳母对我的“袒护”已经成为我们夫妻关系的润滑剂,无论因何而起的争端最后总能烟消云散。我感谢岳母的“袒护”。我也因此而自责。
虽然岳母已离我们而去,但她依旧“生活”在我们身边,时刻关心、教育着我们。我们也时常怀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