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锐评
 
 
 
2013年8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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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教授“不怕告” 就该让他“见见光”

  ■朱昌俊

  

  位于北京白石桥路45号的人济山庄小区B栋楼顶平台上建造了一座两层的小楼,墙体外表还用岩石质感外壳包裹上,并在外壳上种上一些花草。该小区的住户称,自从2007年起,张教授就在天台上不断地施工建造“小别墅”。

  按照相关的建筑法规,房顶加盖首先要经过最初建造此楼的设计员同意,否则会产生很多安全问题。张教授的假山别墅是否经过了设计师的同意尚不得而知,但其已经给下层居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困扰:噪音扰民,楼层管道口的遮水檐被破坏,导致下层楼房漏水。而据当地城管的鉴定,这栋别墅“肯定是违法建筑”。所以,于法于理,这栋楼顶别墅都不应该“生长”起来。

  此事蹊跷在于,一栋历时六年建造的别墅就这样在居民的楼顶上肆无忌惮地野蛮生长,除了居民的投诉,却不见任何执法力量予以干预,小区物业也无可奈何。种种反常,不得不令人将其视为某种特权的产物。而据报道,在事发后,遭遇质疑的“张教授”更是霸气地回应:“我既然敢住这,就不怕谁告。一些名人来唱歌你不能不让他们唱吧?”这无疑更强化了公众的联想。

  这番话至少流露了两重信息:一是,“不怕告”,证明张教授本来就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何以一位“普通”居民能如此理直气壮地对于违法行为叫嚣“不怕告”?难道就因为是教授身份?二是,“一些名人来唱歌”,似乎暗示张教授或许非一般人。而“名人来唱歌你不能不让他们唱吧”的说辞,看似娇嗔,实质是一种特权思维的直接展示:名人唱歌不是不可以,但是无论谁唱歌影响到他人的权益,都当“不让唱”,这只是法治社会的常识而已,为何一名“教授”会不懂?

  特权的想象还不止于此。此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既然城管已经和“张教授”进行了约谈,那么说明,张教授的身份已经被确定。为何媒体的报道中仍然隐讳地称呼“张教授”,而非真实姓名?难道这也牵涉到隐私权?

  或许,基于种种细节的合理推断之后,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常识:特权不只是公权力才有,当生活中任何一个人的行为构成对于公共权益的侵犯,而又不能及时被法治制服,都是赤裸裸的特权“景观”。所谓社会共识的撕裂,“仇富”心理的生长,都与此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教授那栋违规的楼顶别墅,就是一种生活化特权的“立此存照”。敢不敢让这名“不怕告”的张教授显露真名?敢不敢公示这名张教授背后的故事?希望不要让反感特权的民众等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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