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全社会人防意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定于9月18日上午9︰30~10︰00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届时,我市将用广播、电视、固定警报、移动警报同时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望全体市民在听到人民防空警报鸣响时,保持安定,坚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