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深圳市场监管局、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向社会通报一宗假酒案。案情显示,盐田“品客酒行”涉嫌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被盐田市场监管分局查获,涉案金额达665万元。
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边学边整边改食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部署,今年9月2日至2014年2月28日,该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酒类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酒类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提升酒类市场安全。
10月17日下午3时左右,盐田市场监管分局的执法人员在盐田区东海岸社区环梅路98号的品客酒行巡查时发现,该酒行内存放了一批白酒,品客酒行经营者宋晟称,该批白酒为其朋友沈永财存放。案发时,沈永财恰在现场,经询问,沈永财承认是该批货物的货主,但其无法提供销售单据及进货台账,也无法提供该批白酒来源合法的有效凭证,执法人员遂依法查封并扣押了该批酒品。
经清点,该批酒品共852瓶,涉及茅台、五粮液、汾酒、西凤酒、郎酒等29个品种。其中,包括1988年份的茅台酒180瓶、茅台酒(飞天)7瓶、1982年份的五粮液336瓶、1984年份的五粮液12瓶、2010年份的五粮液3瓶。经商标所有权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及宜宾五粮液有限公司认定,该批茅台酒及五粮液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经委托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证,180瓶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1988年)及7瓶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飞天)合计市场价值为198.8533万元。
五粮液酒经宜宾五粮液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初步估算,336瓶五粮液(1982年)500ml的市场价值约为466万元。因此,在这批假冒白酒中,仅茅台和五粮液(1982年)500ml两个品种白酒的市场价值,合计就达665万元。
经盐田市场监管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涉嫌假冒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酒类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存在主观故意,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已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深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