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3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周口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区五一广场联合举行“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实施仪式。十佳诚信单位、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联合倡议全市企业共同打造诚信联盟。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区五一广场看到,偌大的广场成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大舞台。主席台上,多家单位联合举行“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实施仪式。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市民详细讲解新消法的新规定:由以前的55条增加到63条,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明确倡导理性消费,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了网购等新的消费方式。广场平台上,数十家企业设立展台争相展示其诚信经营理念,工商执法部门设立防假辨假展台和普法知识咨询台,向市民介绍维权办法和防假辨假知识。
在“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实施仪式上,受到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和市消协表彰的十佳诚信单位和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联合倡议全市企业争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表率。
线索提供 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