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擘
说起老规矩,我有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感受。
小时候,在学习和生活中,我经常会犯同样的错误,妈妈怎样叮嘱都没有用,于是爸爸妈妈给我立下了“事不过三”的规矩:同样的错误犯到第三次,要接受适当的惩罚。
规矩立下不久,我的老毛病又犯了。那是我上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写完了所有的作业后,就告诉妈妈我想去楼下和小伙伴们玩一会儿,妈妈同意了,但一再叮嘱我傍晚六点半之前要回家,不要忘记“事不过三”的规矩,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玩起来把什么事都抛到脑后了……可是,我和小伙伴们玩得太高兴了,以致忘记了妈妈规定的回家时间和“事不过三”的规矩……当我发现天色已经很晚而匆匆回到家时,遭遇妈妈劈头盖脸一顿训斥:“你没有一点儿责任心,玩到现在才回来,如果出了意外怎么办?妈妈根本联系不到你,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你,你知道我和你爸多担心吗?和你约好的时间不按时回来,‘事不过三’的规矩你遵守了吗?你在门口好好站3分钟,仔细想想你今天错在哪里了,然后总结给我听。”
那次的“违规”是以我向妈妈再三保证以后坚决遵守“事不过三”的规矩而收场的。如今,我已经参加了工作,但我一直遵守着“事不过三”的规矩,这让我在工作中很少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绝对不能犯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