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者/文 春鸣/图
有群众举报黑龙江省鹤岗市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日前,记者与鹤岗市政府相关领导等一同前往被举报煤矿核查。途中意外遭遇障碍,车辆无法通过。于是,记者拿出相机进行拍照留证,当拍到鹤岗市一位副市长时,却遭到这位副市长的指责,强令记者删除照片,称自己有肖像权。(据新华社)
允许记者对其他人员拍摄取证,却不许对自己拍照,这真是咄咄怪事!假如市长大人是在主席台做报告,或是视察工作,他会拒绝记者拍照吗?恐怕巴不得拍得越大越醒目才好。遇到荣誉和能贴金的事,绝不能落下,而遇到问题或麻烦,便千方百计躲着走,这是当下不少官员的做派。见惯了大世面的副市长不肯让记者拍照,心中到底藏着什么“鬼”呢?
不错,每个公民都有“肖像权”,但作为履行公职的官员,要接受公众的监督,此时强调个人隐私,无疑是用错了地方,它不但凸显官员的霸道作风,也会贻笑大方。
画中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