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文 春鸣/图
日前,广州市检察院发布了一则“贪官启示录”,原花都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曾某秋因情妇怀孕急需买房钱,向包工头索贿8.9万元。后其逃亡外地13年,自称第四年躲回广宁县老家独自住在一个山头上,除家人偶尔送饭,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他于2011年投案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有都市情怀党被生活搞得很烦的时候会说:我真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谁也找不着,和谁都不见面……说归说,践行的却很罕见。倒是并不具备某种情怀的曾某秋真的过了若干年这样的日子。独自住在一个山头,忍受烈日狂风、大雨雷电,时常没吃没喝,与妻女及丰富多彩的社会隔离……即便有情怀的人,如古之伯夷叔齐,忍受这种生活都被认为是卓绝苦行,何况对没有情怀的现代人?所以,他宁愿自首坐牢,也不想再过那样的“隐居”生活。那样的生活,可能在他眼里比坐牢还苦吧!
曾某秋索贿事发后选择逃亡,过了13年苦日子,比他因罪领受的刑期要长得多,太不划算,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年就自首呢。
画中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