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近日,远在广州的母亲给市民张先生微信转账5000元,不料一时疏忽把钱转给了别人。经多次讨要,张先生最终要回4000元。
据了解,前几天,张先生的母亲从广州打来电话,说要用微信转给张先生5000元钱。几分钟后,母亲打来电话,说钱有可能转给了别人。原来,母亲在输入张先生的手机号码后,没有认真核对就把钱转了过去。母亲后来发现,张先生的手机号码与一陌生人的微信号码雷同,她把钱转给了陌生人。母亲赶紧跟对方联系,请求对方把钱退回来。但对方以张先生的母亲在沟通时态度不好为由,拒绝退钱。张先生当时想报警,被家人劝住了,说应先跟对方聊聊。所幸的是,对方并没有将张先生拉黑。张先生告诉对方,他家的经济条件不好,他结婚后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现在,他的妻子最近要生孩子,急等着用这笔钱。刚开始,对方说:“要么你过来拿,我一分钱也不会少给你;要么你去告我。我没有犯法,也不是骗子。”后经一番沟通,张先生觉得有希望要回钱,便连续几天给对方发微信,并表示愿意让对方留一部分钱当作费用。最后,对方反问张先生想要多少钱。眼看有戏,张先生又接连向对方发了多条微信,说明自己的难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对方最终退回4000元。
对此,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世磊表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接收了别人错转款项的人,系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钱款。如果对方不予返还,转款人可收集转账的相关凭证等证据,并且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先生表示,目前已追回4000元,他对此结果比较满意,不愿再追究对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