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梁辉 文/图
本报讯 9月1日凌晨2时许,在太康县境内的311国道清集段,一辆轿车翻入路边沟内。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驾驶员救出,并垫钱为其治疗。
当日凌晨2时35分,太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311国道清集段,有一辆轿车翻入路边沟内,车上有人受伤。太康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永涛、李孝宇等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位于311国道清集西1公里处,一辆豫A牌照的小型普通轿车侧翻在公路北侧路边沟内,车身严重变形,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不时发出微弱的救命声。
事故民警一边施救,一边拨打急救电话。在群众的帮助下,事故民警成功将驾驶员救出。驾驶员神志不清,且头部、胸部、腰部和腿部多处受伤。随后,驾驶员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为使驾驶员得到及时治疗,事故民警随救护车来到太康县永兴医院,用身上仅有的2000元钱为驾驶员办好住院手续,并派一名协警全程陪护。经过抢救,驾驶员逐渐清醒。据了解,驾驶员姓夏,南阳唐河县人,在太康县搞养殖项目建设。由于疲劳驾驶,他驾驶车辆时操作失误撞到路边树上后翻入沟内。
当日10时许,驾驶员家属赶到医院,了解救助过程后,非常感激事故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