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12月2日,我市开展了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社会评议活动。市文明办成员单位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评议。
在评议现场,市文明办工作人员发放了评议打分表,50余名社会各界参评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评议,对市经济开发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环卫处、市文昌小学、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周口饭店等26家申报2016年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进行社会评议。评议人员针对被考评单位领导班子、业务实绩、行业服务、创建工作、环境面貌等5个评议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考量和评比,并进行逐项打分。
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推荐、考评工作实行百分制,包括创建档案资料、实地考核、社会评议等内容,其中社会评议占10分,本次各单位的社会评议成绩将计入考评总分。
据了解,实行社会评议是市文明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的一项具体措施,推动考评工作更加客观公正,也是推动文明单位考评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有益探索,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