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昨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继上一次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之后,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又一次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1.5%下调至1%,继续为广大参保单位减轻负担。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按照要求,我市也要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标准。”该负责人介绍,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对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之后,参保人员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