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上午,带儿子上街买菜,走到小区门口拾了一部手机,当时并未多想,随手交给了看大门的阿姨,嘱咐她注意接听电话待失主来寻。
家人知道后,责怪我多此一举,把手机拿在自己手里等失主来寻也是一样,又何必交给阿姨,万一她……
我当然不赞同,认为自己是在带头弘扬拾金不昧的正能量,身体力行地去影响身边人,在儿子的心里播下了一颗善的种子,并给予了阿姨足够的信任,相信她会妥善处理好此事的。
说归说,辩论过后心里竟有了杂七杂八的想法:那手机看起来还不错,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也买不到,就是自己不用,送给孩子或老人去玩去用也不错。呀!呀!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掌嘴!掌嘴!别说做不出来,就是连想都不能想,“慎独”的教诲和“四知”的典故都忘了吗?可是,万一阿姨也有这样的想法并据为己有了呢?那我的好意岂不付诸东流了,我又该如何才能保证手机完璧归赵呢?要是当初不把手机交给阿姨就好了,由我负责还给失主,也不至于当个无名英雄……
思来想去,竟然晚上临睡前还不能释怀。
周一上班路过小区门口,阿姨老远就向我汇报:昨天电话接通没说两句话,就听到电话里面说不用慌了,不用慌了,是咱门口大姨的声音。原来是邻居矿子的手机,顿觉释然。
(徐常青 淮阳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