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凯 李莹
“谢谢孙庭长,感谢项城法院一心为民。”原告崔某在拿到5万元现金时,紧紧握住项城市法院法官孙家立的手说。
人品不佳借钱被拒
被告刘某某系原告崔某丈夫韩某的战友。2015年3月,刘某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在北京某部队服役的战友韩某打电话借款,韩某知道被告的为人,便拒绝了他的请求。
请人说和转手得款
刘某某用钱心切,便想到了当年部队的另外一个战友闫某,央求闫某向韩某说明情况,劝说其借款给自己。韩某看在战友闫某的情面上同意借钱给刘某某,但前提是把款打到闫某的账户上,由闫某转交给刘某某。
2015年4月28日,韩某安排妻子崔某将10万元钱汇到闫某的账户上,闫某及时将钱转交给了刘某某。因韩某夫妇在外地,闫某把钱款转交给刘某某后,刘某某也未向韩某出具欠条。
诚信缺失遭到起诉
2016年11月,崔某因家里需要用钱,便向刘某某打电话要求还钱,刘某某一推再推,就是不还钱。
崔某的丈夫韩某要求其战友闫某出面协调,让刘某某给崔某出具借条,但遭到拒绝。为防止刘某某赖账,崔某在向刘某某要款时进行了电话录音,于2017年5月将刘某某告上法庭。法庭上,被告刘某某拒不承认向崔某借款,只说借的是其战友闫某的钱。
证据不足欲哭无泪
法庭上,原告崔某提交的证据有要求对方还款的录音电话、向闫某汇款的凭证、证人闫某出庭作证证言。看着态度恶劣的刘某某,想着当年他借款时的情景和可能败诉的结果,原告崔某有苦难言,欲哭无泪。韩某所在的部队得知此情,及时向项城市法院发函,要求法院公正处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悉心调解达成协议
项城市法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主管民事的副院长韩伟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并安排主审法官孙家立做好调解工作。孙家立多次与被告刘某某谈心,从情理、法理、诚信等方面劝导刘某某,最终,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当庭履行了5万元欠款,剩余5万元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