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爱
本报讯 俩男子互相掩护演双簧,多次在超市实施盗窃行为,后被商水警方抓获。日前,商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6年7月31日9时许,家住沈丘县的被告人李某伙同赵某(另案处理)驾驶摩托车来到商水县城一超市,赵某驾摩托车在门口接应,李某进入超市假借买香烟、白糖、可乐,后又以买八宝粥等物品为由,趁店主赵某某为其拿物品之际,李某将店主几条香烟盗走;2017年2月18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独自来到商水某乡镇超市,以去学校请校长买烟为由,后又购买酒、饮料等,在支开超市店主杨某之后,李某又趁机将店内香烟盗走。
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被商水县公安机关抓获,并从其住处搜出帝豪香烟两条、散花烟一条、红旗渠烟4条、红塔山烟一条。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5236元。被告人李某对上述事实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