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永丰
本报讯 发现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上的银行卡后,汪某没有拾金不昧,而是顺手从银行卡上取款3000元。日前,汪某因犯信用卡诈骗,被西华县公安局大王庄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8月底的一天上午,村民马某拿着银行卡到农村信用社取了500元后,忘记拔出银行卡就直接走了。直到半个小时后,马某打算再次取钱时,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他用手机网上银行一查询,才发现就在他取钱后不久,银行卡被人取走了3000元。这时,马某才想起自己当时忘记拔卡,很可能是他后面的一个女子取走了钱,遂报警。
经查,汪某今年28岁。据汪某交代,“当时就是一念之差,贪小便宜”。事发时,她与大王庄乡李庄的男朋友到银行取钱,在自动取款机外排队等候。前面的人离开后,她进入准备插卡取钱时,发现里面已经有一张银行卡,屏幕上还显示“请输入金额”。于是,他就试着输入了3000元,果然成功取到了钱,而且还不需要密码。最后,她将这些钱都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