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承俊德
本报讯 2015年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6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却一直没有归还的意思,在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将刘某起诉至商水法院。
在判决期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与李某约定了还款日期。但约定还款期限到后,刘某却拒不偿还,李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经调查,刘某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但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后发现刘某有一辆轿车,但刘某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将该轿车登记在了其妻子赵某的名下。
后来,商水法院执行干警在得知轿车停放位置的确切信息后,便立即赶到现场准备扣押轿车。被执行人刘某与其妻子赵某见状,上前阻挠执行干警,不让执行干警靠近车前,并一再推搡和谩骂,阻碍执行。根据现场情况,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将夫妻二人强制带到法院,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但二人态度仍不知悔改,拒不履行其义务。鉴于刘某和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拒执罪,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商水法院依法将二人进行司法拘留15日并处以罚款。夫妻二人双双尝到了抗拒执行带来的苦果,在拘留所中,刘某和赵某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一再向执行人员表示悔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夫妻二人联系家人后,不多久,其家人便拿着现金来到法院,交给了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通知李某来法院领钱,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