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段晓燕 李方宏
本报讯 耿某本是开美容美发店的,后来,见别人治雀斑很挣钱,便也跨行当干起了这门生意,因治疗不当,结果造成消费者申某10级伤残。近日,申某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2016年9月5日下午,申某在其婆姐陪同下来到耿某的美容美发店治雀斑,因治疗不当,造成申某面部留下多处疤痕,经鉴定为10级伤残。因双方就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申某一纸诉状将耿某告上法庭,要求耿某赔偿各种损失近14万元。商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耿某无从事医疗整容的资格证书,私自开设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实属违法,又致人伤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商水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判决,判令耿某赔偿申某各项损失120744.78元。判决书生效后,耿某拒不履行。申某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方宏于2017年9月7日依法向耿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到期后耿某仍拒不执行,法院以耿某拒执行判决、裁定为由,依法于2017年10月30日将耿某拘留。
目前耿某仍在拘留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