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13日
第03版:社会民生 PDF版

市直城镇职工门诊重慢病申报今日开始

已参保的职工不再提供病例 异地居住的职工也可申请

本报讯(记者 窦娜)2018年度周口市直城镇职工门诊重慢病申报工作从8月13日开始,依然采取单位集中申报的形式。值得注意的是,长期居住在外地并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参保职工今年也可办理门诊慢性病。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的。

据了解,参加门诊慢性病申报的病种有15个,分别是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癫痫病、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帕金森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申报的对象为,参加周口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患有上述疾病的人员(欠费期间不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长期居住在外地并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参保职工。

“恶性肿瘤(患病之日起五年内需放化疗者)、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可在病情确诊后随时申报,不再参加每年度的集中申报和鉴定。”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市民办理,已获得门诊重慢病资格的人员到期后,今年不再需要提供病例,只需单位报送名单即可,这是今年重慢病申报的亮点之一。长期居住在外地并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参保职工亦可申报重慢病,是今年重慢病申报的亮点之二。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慢性病患者,申报时间截止到本月底,新申报门诊慢性病的参保职工需提供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张;已获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职工及时到单位填表。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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