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税收“跑冒滴漏”,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税收作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某种意义上说,税收就是共和国的血脉,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全面深化,我省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纳税人数量迅猛增加,税源构成和征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目前,制约税收管理的一个瓶颈性因素是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出台后,将对税收征管质效的提高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税源结构日趋复杂,信息全面获取日益迫切。数量如此庞大的纳税人及其复杂活跃的经济活动,导致了税源构成和征税环境复杂化,呈现出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核算复杂化、偷逃税手段智能化等特点,税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税务机关仅靠日常掌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纳税信息,难以对申报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有效评估,亟须借助政府各部门掌握的大量第三方涉税信息进行全面地比对、分析,有效开展税收管理。
配合机制简单分散,统一协作规则势在必行。我省税务部门在以往的税收征管中虽然与工商等相关部门也建立了协作工作机制,但是合作内容相对简单分散,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信息交换和执法协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将相关部门的税收保障责任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固定,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好政府部门和其他信息资源,加强地方税收协助,有效提高涉税信息的采集度、利用率,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保障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法律依据过于原则,落实措施亟须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有关部门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制度规范,尤其是缺乏有效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具体措施,需要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
为了解决我省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税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制定我省税收保障办法非常必要。目前,海南、福建、江西、江苏、山东等省已经出台有关税收保障的法规或者规章,实施效果良好。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