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朱学军因继承朱德昌位于太康县城关镇二贤胡同的不动产,土地证号:太国用(98)字第80000389号、太房权证第16—011,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朱德昌所有继承人孙爱梅、朱青、朱玉红、朱玉花同意,由朱学军继承上述不动产所有权。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