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时光荏苒,初心依旧。25年以来,李惠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奋战在工作第一线,时刻把一腔热血奉献给自己的事业和岗位,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李惠玲1997年开始担任太康县毛庄司法所所长,2021年担任太康县人民调解中心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多年以来,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女性特有的耐心和温柔,用“三心”(即爱心、耐心、细心)做好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是众多当事人口中的“知心大姐”和领导心目中的“铿锵玫瑰”。25年以来,李惠玲调解各类纠纷600多件,阻止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60多起,为当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跨省调解 阻止一起民转刑案件
时光回转到2006年,太康县毛庄镇一名年轻妇女,因怀疑丈夫出轨引发夫妻矛盾。该妇女性格内向,她不吵不闹,背着家人买了农药,后因服用过量农药不幸身亡。
该妇女娘家在外省,娘家亲属闻讯后扬言要来几十人为她报仇,李惠玲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镇领导汇报。为了避免血案发生,毛庄镇立即成立由司法所所长李惠玲、派出所指导员、村支书组成的调解组,连夜赶往外省。李惠玲见到女方娘家亲属后,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安抚他们的情绪。经过一整天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女方亲属放弃了向男方行凶报复的打算,但要求派二十名亲属次日到男方家中为亡女送葬。李惠玲放心不下,又连夜赶回太康县。由于司机过度疲劳,当车辆行驶至太康县城北关时,发生了事故,李惠玲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当她从昏迷中醒来时还在惦记着调解工作,询问来太康县参加葬礼的人员是否稳定、是否有人闹事。来看望她的毛庄镇党委书记说:“你们两天两夜不停地做工作,换来了女方娘家亲属对我们工作的配合,亡者已经入土为安了,你就放心养伤吧。”
公平正义 赢得一方群众信赖
李惠玲从不把调解工作当成应付差事和稀泥,而是秉持着公平和正义,带着真心和感情去调解。她始终坚持调解员不要做“两面脸”,要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只有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巧妙化解双方矛盾,才能赢得群众的满意和笑脸。
2018年的冬天,毛庄镇龚楼村村民李某某打电话反映与儿子因家庭事务发生了争吵,要求去调解处理。当天下着大雪,特别寒冷,李惠玲骑着电动车顶风冒雪前往李某某家中进行调解。李某某声称要与大儿子李某断绝关系,李某嚷嚷着要寻死,他手拿绳子威胁说要吊死在院内,大儿媳哭闹着要与李某离婚。这样的父子、夫妻多重家庭矛盾叠加在一起,需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李惠玲了解到矛盾根源在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后,就耐心做李某夫妻的工作,从法律角度和道德层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又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并保证做好他父亲的工作。通过一上午不厌其烦地劝解,李某某与儿子李某之间达成了赡养协议,一家人又重归于好。事后,李某某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向李惠玲表示感谢。
退而不休 彰显一片为民情怀
20多年的调解工作中,李惠玲始终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荣立周口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被太康县委评为第二届“十行百星”之“敬业奉献明星”,2012年被周口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22年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人民调解员”。
2021年退休后,李惠玲又被太康县法院调解中心选聘为调解员,她在人民调解这条道路上一如既往地向前奔跑,发挥着自己的余热。李惠玲深刻认识到,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司法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她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对乡镇基层调解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一是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二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村级调委会的作用,为村级培养法律明白人,有效地提高矛盾纠纷的调成率,降低矛盾纠纷的发生率。
李惠玲到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后,太康县法院的诉前调解成功率提高了30%以上,有效缓解了县法院人少案多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每当听到法院领导的赞许和当事人一声声感谢的话语,看到办公室内一面面锦旗和矛盾纠纷化解后一张张释怀的笑脸,李惠玲感觉再累、再辛苦都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