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慧 文/图
本报讯 2月24日,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为该院干警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作了示范。
该起家事纠纷的原告身在浙江省,被告跑货车生意,无固定住所。齐梅英了解到双方的情况后,为了减少防疫期间的人员流动,在与原告、被告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网上开庭审理。开庭之前,院方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预定了法庭,庭审系统自动向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发送短信告知登录“线上法庭”的步骤,当事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即可远程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在认真核实了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后,庭审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在齐梅英的细心审理和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线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了电子签名。双方当事人对这种“云庭审”模式非常满意。“一次庭审就解决了我的心病,不用来回奔波,也没有耽误跑车做生意,非常方便。”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说道。
据悉,鹿邑县人民法院将2020年作为“信息化应用年”,将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疫情发生以来,该院不断探索“云庭审”模式,院庭长带头运用互联网办案,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