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桂珍
周口中心城区的客运出租车兴起于1993年,发展于1995年,壮大于1997年,初步规范于1999年。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有13家出租车企业928辆客运出租车。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出租车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存在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现行法律法规不协调之处,因此出租车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收费轻管理、经营管理混乱、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等问题。在周口中心城区,这一现象尤为明显,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对出租车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现经营管理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目前主要存在四种模式:一是企业租赁承包经营;二是车辆挂靠经营;三是个体经营;四是公司化经营。周口中心城区的出租车企业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
所谓车辆挂靠经营,即购车款、车辆附属设备(计价器)、营运证使用费和税费等由挂靠人承担,挂靠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每月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周口中心城区为每车80元)。这种方式的本质是将出租车企业的利润建立在挂靠人高成本的基础上,并由此造成以下六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是出租车司机负担重,收入低,成本高,经营风险大,既不利于社会公平,更使得出租车司机出现宰客、拒载、私自涨价等违规现象;二是安全问题。在挂靠经营过程中,由于社会上各类人员都可以参与,企业对挂靠车主的技术素质不可能进行深入全面了解,加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业人员设置的许可门槛过低,因此车辆在实际运营中不主动参加车辆保险、不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甚至车辆带病行驶、司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时常发生,安全隐患较大,尤其是一旦车辆发生事故势必导致企业受连累;三是服务质量不高。挂靠经营者成分复杂,素质不一,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挂靠经营者日常行为很不规范,在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等方面暴露出不少问题,直接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四是车辆管理调度能力薄弱。实行挂靠经营后,由于车辆是由个人全额出资,名义上归企业管制,挂企业招牌,实际上车辆财产权属个人所有,这就给企业车辆管理、统一配置标识以及实施车辆统一调度带来很大的困难;五是企业管理名不符实。在挂靠经营模式下,出租车公司只关心挂靠管理费的收取,而对司机的教育、引导、安全监管以及前述诸多问题不感兴趣,更不愿(也无力)投入资金和管理技术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六是挂靠经营方式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矛盾相抵触,使各方的利益均得不到基本保证,由此更造成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现经营管理方式形成的原因
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之所以形成目前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周口中心城区的出租车市场是在极度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建立并迅速发展起来的,它既缺少政策的引导、科学的论证、长远的规划,又缺失应有的重视、有效的监管和必要的扶持。1993年,中心城区仅有20辆破旧的个体出租车,主要以停靠等客为经营方式。1995年,周口第一家出租车企业周口龙达出租车公司在一片猜疑声中宣告成立。该企业为私有性质,由个人出资购置了20辆云雀牌轿车,以收取车辆承包费和交纳车辆抵押金的方式全部包租给个人,开创了全市出租车流动经营的先河。而龙达出租车公司的一举成功,则极大地刺激和激发了社会各界对这一新生行业的投资热情。于是,在短短不到3年的时间内,中心城区的出租车企业就骤然增加到14家,出租车更是迅速发展到603辆。也正是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和诱人的经济利益驱动,中心城区的出租车企业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快速壮大的模式——车辆挂靠经营。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未实行有效的政策引导,尤其是缺失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中心城区的出租车行业从建立到现在,一直未实现有效的立法保障。而且,因为出租车的管理权问题,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争执了多年。但在政策引导和行业管理上,无论是交通部门还是城建部门考虑和关注的重点都仅仅局限于对出租车的市场监管、价格监管、服务监督等方面,缺乏对出租车经营方式的规划、管理和引导,缺乏对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更缺乏制定对出租车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和规章等。由此,造成出租车企业运营很不规范,租赁承包经营、车辆挂靠经营形式长期普遍存在,并最终形成目前相互指责、相互埋怨甚至相互对峙的不稳定局面。
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改革的方向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并结合出租车行业自身的特点,出租车企业应该建立和实行具有现代企业制度且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一致的经营管理方式,走公司化经营的道路。
所谓公司化经营,是指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归公司所有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的优点在于:一是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实现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司机的双赢。出租车司机作为公司员工,可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享有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同样,出租车公司作为企业,可按公司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其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奖优罚劣、绩效考核等)。二是有利于树立出租车企业的品牌形象。一方面,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势,必需要实施科学、精细的经营管理并依靠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另一方面,员工要想获得更大的利益势必需要企业的稳定发展和自身的不懈努力。由于企业和员工构成了利益共同点,他们之间就会产生一种共进共退、荣辱与共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意识。如此一来,无论是出租车企业还是出租车司机都会关注自身的品牌形象,并会致力于企业形象建设。三是有利于明晰出租车行业的权责关系,从而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公司化经营后,作为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建立起“政策亏损由政府负担、经营亏损由出租车公司负担”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作为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则可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逐步建立起“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优胜劣汰”的经营和管理机制;作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协调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惩处、依法服务”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运行机制。
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无论从现实来看还是从长远着想,改革都将是一种趋势,更是时代要求。而走公司化经营的道路则是出租车行业的必然选择。因此,笔者建议:一是由政府出资购买车辆及经营权,然后拍卖给公司,从而使挂靠经营彻底转变为公司经营;二是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下,采取小出租车公司由大出租车公司收购、兼并或联合经营的办法,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手段,实现出租车企业投资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真正实现公司化经营;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等多部门协作的协调联席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出租车总量并对公司化经营的企业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及税收优惠的具体措施,为出租车行业各方利益提供基础保障。
(作者单位:川汇区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