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川汇区法院针对清理积案“积案多,执行难”、当事人“赢了官司,赢不了钱”的现象,该院执行人员采用“理、情、法”并重的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顺利执结了一大批难案、要案,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以理”,即执行人员向申请和被执行人讲清道理,消除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案件的隔阂;“以情”,即用踏实的工作态度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以法”,即执行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向当事人认真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可能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使其被执行人自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朱景玉 闫峰)